人可
“三改一拆”是全省性的治理违章、非法建筑的活动,开展两年来赢得百姓点赞无数。
有媒体对某地违章、非法建筑进行了曝光,并质疑当地的管理部门为什么对违章、非法建筑不作为。当地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看到媒体的文章后很不爽,致电媒体负责人说媒体报道有误,他们这个地方没有处理的那些违章、非法建筑是“存量违章建筑、存量非法建筑”。
“存量违章建筑、存量非法建筑”如一颗炮弹,顿时把媒体负责人炸懵了——这“存量违章、非法建筑”到底是啥东东呀。
人可听说此事后,一时也惊呆了——这世上竟有“存量违章建筑、存量非法建筑”一说?
经济学上有“存量资产”的概念,存量者,累积也,就是说这些资产是过去积累下来的。违章、非法建筑是一种客观存在,当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确实会产生“存量违章建筑、存量非法建筑”。不管是存量的还是刚产生的违章、非法建筑,统统都是违章、非法建筑,都是要处理的。这是应有的法律逻辑和行政逻辑。
不解的是这个地方的负责人把“存量”一词加在“违章、非法建筑”前面后,就当作可以不处理的的挡箭牌了。
人可对之思考了好长一阵子,终于有点明白了——那领导说的“存量违章建筑、存量非法建筑”,估计是指非他任内产生的“违章、非法建筑”。他的行政逻辑是后任不理前任事,懒得替前任擦屁股。
这种行政逻辑是非常荒唐的。
无是单位还是政府,负责人可以一茬茬地更替,但其工作总是一任任在延续。前任做的事出问题了,后任来擦屁股是应有之举。这样,只有这样,才能把具体的事做好。所以,在处理“违章、非法建筑”时,根本不应有存量和新增之别。
振振有词的“存量违章建筑、存量非法建筑”之说,实际上是那个地方负责人懒政、推责的表现。
欲知人可后面开评什么,且看城市微见微议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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