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无天的起诉书!颠倒黑白、是非不分,竟与事实完全不符。
是攸县执法者不作为,还是执法者权大于法?荒唐至极!下为此起诉书矛盾点:
1、被告租地在先,后有铁路线变更破坏被告租地出入路(有电厂征地合同和被告租地协议为证)。
2、阻工原因是施工方每次当着政府、派出所的面承诺(将原路疏通)均未兑现,被告为讨说法,阻工也是出于无奈。
3、若两被告因阻工而违法,为何当地派出所在知情时不阻止此违法行为?为何前几次阻工,各部门闻讯而来协调,之后一阻十天半月(接连下雨,无法施工)都无人问津?
3、因阻工,施工方损失上万,有依据吗?是损坏设备?损毁材料?还是扣押人员车辆了?若存在损失,为何不报案处理?为何非要等那么多天且“损失”那么大而处理?
4、公安、检察部门为何不去现场调查、取证,不去周边了解真相?为何当地村书记、组长把事实材料(附两组人员签字)带到公安局,县政府后,依然未引起关注?
连最起码的民意一点都不顾,此政府还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政府吗?
希望通过网络,有幸引起上级注意,还无辜者一个公道,让百姓拥有一个健康、真实的法制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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