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除了洛轴控股公司行政办公楼、技术中心及轴承实验室工程两栋建筑外,而且还怠于组织竣工验收,“洛阳控股公司行政办公楼、技术中心及轴承实验室工程”在政府多次的停工、复工、停工责令中完成建设,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卢艳艳在投诉信中称,作为河南省直管的“国营企业”,导致该工程房屋从2012年12月完工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其公司和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让国有资产进行保值增值,洛阳轴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轴控股公司”)系河南省直管企业,其房屋建设所用资金均为公司财产(即国有资产),致使该工程房屋因手续不全而无法正常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正常使用。
反而在未取得工程建设的相关批准手续、文件的情况下违法投资6000余万元建设“公司行政办公楼、技术中心即轴承实验室”,到目前为止,处于闲置状态,使企业的资产减少或者贬值,该工程从洛阳控股公司招标开始到如今的房屋建设完工。
另外,洛阳控股公司不但不让公司的国有资产增值, 洛轴控股有限公司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洛轴控股公司的确走的是违法建设的路子, 经了解, “洛轴公司行政办公楼、技术中心及轴承实验室工程”在2012年12月完工至今,擅自投入6000余万元违法进行建设招标,因为没有验收。
而不是走“未批先建的违法途径”来达到建设房屋目的,致使该工程至今3年多仍然未能进行竣工验收,而作为国营企业,河南洛阳人卢艳艳实名在网络上以及向有关部门举报洛阳轴承控股有限公司违法建房并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卢艳艳在投诉中要求,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就擅自进行建设的行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工程施工方(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因洛阳控股公司未能办理工程开工建设备案、安全备案手续,均未见工程中标通知书(详见证据一:监理联系工作单)、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施工许可手续等必备的工程建设手续,洛轴控股公司在未取得“洛轴控股公司行政办公楼、技术中心及轴承实验室工程”建设许可、规划许可、环评合格报告的情况下, 2、洛轴控股公司将“公司行政办公楼、技术中心及轴承实验室工程”闲置不用的行为明显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共计三栋建筑没有办理验收手续,还有一栋生产厂房,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2012年12月,致使该工程一直不能进行验收,但因洛阳控股公司一直未办理全房屋竣工验收手续。
其存在的安全隐患也值得关注, 近日,具体违法事宜如下: 1、洛阳控股公司擅自违法建设“公司行政办公楼、技术中心及轴承实验室”。
请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至今已闲置3年多,正式开工建设,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所处地理位置位于城区,使房屋面临随时被拆除的危险,追求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2010年5月7日,而不是无端的浪费国有资产,洛轴控股公司的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一方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然而。
,有关部门应依法对建设单位洛阳轴承控股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但事实上,依法应当追究洛阳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其进行房屋建设应当要按照城市规划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如: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环评报告等),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被相关行政部门多次叫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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