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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通报,近日,福建省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5年12月1日,福建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专项行动。此次检查由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牵头负责,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在省、市、县三级同步组织实施,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入户核实和信息比对等方式,对省直相关单位和市县乡各级扶贫专项资金安排、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个多月来,全省已发现相关问题线索206条,立案5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人。
此次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具体为:
1、泉州市安溪县脱贫办对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2、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扶贫办、陈坊村村委会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违规领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3、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青澳村村委会主任江为祥等截留、挪用、贪污扶贫资金问题。
4、三明市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任科员傅旺泉违规申报领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5、漳州市华安县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赵亚风违规申报领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6、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云峰村村委会原主任王瑞永私自代办、违规领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落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推动精准扶贫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各级扶贫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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