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海市监察局 黄浦:加强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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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深入解读《条例》

2016年4月14日 08:49

  “某派出所民警潘某某以股东身份参与其妻开办的公司经营活动并收取厂房租金,被行政记过处分”、“某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某某组织人员在景点游览和就餐,被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日前,上海黄浦区纪委集中通报一批党员干部典型违纪案件,并开展以案释纪、明晰纪律红线活动,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关注和热议。

  此次被集中通报的12个案例共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侵犯公民权利等多项条款,而通过对这些典型案例的解读,将其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一对应起来,与党员的日常工作、生活等行为对应起来,详细分析,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理解条文、澄清概念、认清危害、明确纪律,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以前还真不知道这样也是违纪!”、“还以为帮妻子打理一下公司,只要不使用职权并不违纪呢!”,面对这些案例,全区不少党员干部都发出了类似感慨。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对廉洁纪律的了解还不够全面,往往只简单地停留在工作时间以内的层面,而对工作时间之外的纪律却所知甚少,黄浦区纪委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也经常发现类似情况。“纪律只能管八小时”甚至成了一些党员干部的口头语。

  “勿以恶小而为之”,引发“大错误”的往往身边的“小问题”,能守住身边的“底线”,才能不碰工作中的“红线”。近年来,黄浦区纪委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一系列的警示教育活动。如聚焦违纪行为,开展集中性案例通报和释纪教育。不仅按照违纪行为的种类对案例进行了归类,让广大党员干部对违反了哪些党纪能够一目了然,还注重抓住一些平时细微不受关注、但又属违纪的案例加强解读,进一步在全区党员干部中树立“身边的纪律”意识,补上纪律观念短板,防范“八小时”之外的廉政风险,将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到党员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杜绝纪律教育“死角”。

来源: 黄浦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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