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体包括: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等法律服务;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做好社会不稳定因素风险预警,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财政保障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的尝试与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 中共天津市委十届六次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 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市司法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规范街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逐步缩小地区差距。
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
深化律师接访工作,全面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落实经费保障,各区县要充分认清新时期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2015年底前,赢得支持,做好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工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市基本形成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市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按照政府主导、城乡一体、服务均等、因地制宜的原则。
要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专职工作人员。
对实施方案制定、建章立制、中心站点建设、村(居)法律顾问覆盖、服务信息采集、资金落实、工作效果情况进行考核,(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机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质量,建设市、区县、街乡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平台,整合集聚法律服务资源。
拓宽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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