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打造“e”法律顾问实现农村公益法律服务零距离
嘉兴在线新闻网 2016年03月30日 16:23:10 手机看新闻 我要投稿
近年来,海宁市创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平台,提出“互联网+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发展模式,着力打造“e”法律顾问。
一是组建法律顾问微信群。制定《海宁市农村法律顾问微信群规范制度》,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命名为“村(社区)公益法律顾问群”。明确由村(社区)调解(治保)主任担任群管理员,法律顾问为管理员,将村(社区)委会成员、各组组长、党员、各级人大代表、党员代表、驻村民警、保安、物业、所在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纳入其中,群成员一律实现实名制。群内搭建工作骨干小组,帮助落实互动、转发和咨询引导服务,实现农村法律顾问与各顾问村(社区)的全方位沟通、互动。
二是规范微信群运作机制。对接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和@海宁司法旗下各公众服务号,相互推送和接入服务,实现村(社区)法律公益服务广覆盖、零距离。制定信息群运作机制,召开农村法律顾问动员会,要求全体农村法律顾问树立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跟上时代步伐,运用新媒体提升公益法律服务的能力和实效。建立工作考评机制,把微信群创建、运作情况纳入农村法律顾问考评范围,以服务对象评定、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考评结果和年底补贴发放、奖励评先挂钩。
三是线上线下形成一线。线上,通过微信群推送送各类法律风险预警、重大风险防控、社会风险预测,生产生活决策参谋、法律咨询、个案指导等法律服务及时有效答复法律咨询服务。线下,组织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帮助起草修订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为基层组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通过“两线合一”扩大法律顾问的的影响面和服务面,实现溢出效应。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服务满意。定期对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进行督促检查。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走访,听取所在村领导班子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不满意的法律顾问予以更换。开展市局工作人员结伴法律顾问联村活动,局机关和下派司法所等全局工作人员选择联系1-4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结伴人员全部加入“微信群”,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督促。
来源:嘉兴司法行政网 作者: 编辑:鲁赟 责任编辑:唐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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