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一家服务公司做外联工作,上班不久,公司办公室主任找到我,得知我在老家已参加新农合保险,就跟我商量能否公司不给缴纳社保,单位每月向我支付500元社保补偿金,我同意了。目前我已怀孕8个多月,最近才知道公司未给我缴费的社会保险中包含生育险。我找到公司,表示回老家生小孩可能新农合会出一部分费用,剩余的想让单位报销,但公司不同意。请问:单位这么做合法吗?
答: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您补缴社会保险,但同时您应当退还单位支付给您的补偿金。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规定,您目前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之前的社保,并在用工期间持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这样,如果您生产期间有正常的社会保险记录,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王香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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