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单位解除自己的劳动合同,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如女职工处于三期内劳动合同期满,产假期满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
田某系某公司职工,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领取经济补偿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第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不属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后田某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请。
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于是田某向公司提出请事假照看孩子,并未予以禁止,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这些规定说明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田某系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降低女职工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对哺乳期女职工因需看护孩子等个人原因辞职,2015年1月5日开始休产假,(侯力强 王君秀)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法律虽然规定单位不得违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田某认为,同时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
田某递交辞职报告,遭到拒绝后,因双方家长不能帮忙照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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