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根据《人民调解法》要认真选任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

法治中国>>头条内容

有条件的地方要不断提高“以案定补”标准。

2016年4月21日 乌兰察布市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组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员队伍。

具有贴近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灵活便捷等特点和优势,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 ,就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 1.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大事不出旗县”,制定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坚持“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企事业单位及区域性调解组织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建立相应的专兼职调解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经考核合格后发放聘书进行聘任, 各旗县市区要加强矛盾纠纷信息预警防范机制。

请结合实际,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那些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工作提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

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充分发挥处在基层、贴近群众、就地调解的优势,最终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结合全区十个全覆盖新农村、新牧区基层组织和城镇社区建设,规范调解工作程序,苏木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分流、督办一般矛盾纠纷和调处较大矛盾纠纷,定期听取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负责开展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按照《人民调解法》关于人民调解员选任方式、条件的规定。

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

【海报】速读山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海报】速读山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

【动漫】什么是可降解塑料?【动漫】什么是可降解塑料?

本站所收录新闻、热点评论等信息部分来源互联网,目的只是为了系统归纳学习和传递资讯。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法治中国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