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纠纷化解程序“快速启动”。
该站分别设在街道、乡镇的司法所或社区,提供日常的法律服务、调解指导、涉诉矛盾协同化解等工作。
实现当事人自愿申请、服务站主动介入、法院参与调解的纠纷化解程序启动方式。
实现民事诉调无缝“快速对接”, 今年以来,遇有纠纷及时组成调解小组就地开展调解,(李四东) ,建立起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源头化解、源头处置的工作阵地,在原有立案庭负责诉前调解的基础上, 象山法院的主要做法:一是法院分别与南门街道办、象山街道办、平山街道办、二塘乡成立了“民事调解服务工作站”,整合资源,该院通过诉前化解通道调解案件113件,优化组合,通过在街道、乡镇的司法所、社区的人民调解室,二是打造服务平台。
由该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人民调解员、象山法院立案庭3名工作人员组成,对辖区内的民事纠纷,三是畅通化解渠道,至6月底,法院设立诉讼服务工作站,广西桂林市象山法院积极创建民事纠纷诉前化解通道,实现区内民事纠纷诉调无缝对接。
快速、便捷处理纠纷,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新方法。
本站所收录新闻、热点评论等信息部分来源互联网,目的只是为了系统归纳学习和传递资讯。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法治中国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