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刑事和解促纷争叔侄握手言和
作者:黄秋莲 滕越 发布时间:2014-07-22 08:31:43
俗话说:亲戚没有隔夜仇。亲戚之间凡事都好商量,叔侄之间出了问题,应该有话好好说,但是家住广西横县的滕才辉、滕焕仁这对叔侄,却因为一点误会发生争吵,最后甚至大打出手,双方均受轻伤。7月17日,横县人民法院对该刑事案件作出宣告缓刑判决:被告人滕焕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滕才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2013年2月23日中午,滕才辉在村里见到自己的亲叔叔滕焕仁请来的勾机在挖水塘,便认为会损坏到其竹林,因此与滕焕仁发生争吵,随后升级至相互打斗。打斗过程中,滕焕仁用钢刀将滕才辉砍至轻伤,而滕才辉用竹棍将滕焕仁打至轻伤。
在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认为这是发生在亲叔侄间因民事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应该妥善解决,否则会影响到双方的亲情和邻里关系,便组织双方及家属进行调解。在主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二被告人达成了刑事和解,互相谅解对方的行为。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滕焕仁、滕才辉相互故意伤害对方身体,均致对方轻伤,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二被告人系亲叔侄关系,本案系因邻里矛盾引起,双方又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双方互相谅解对方,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宣判后,叔侄俩握手言和,并表示保证今后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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