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监测到微信公众号“一路舟山”发布了标题为“舟山人请睁大眼睛了,市场出现注胶虾”的信息。这一微信内容被广泛转载转发,至6月30日,转发、阅读量达到万次以上。该局在比对外地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的“石狮查获一批疑似注胶虾”的微信内容后,初步研判这是一则由当地网络广告公司故意断章取义或不当编辑发布的“涉食”传言,极易导致市民误认为“注胶虾”现身舟山市场,不作处置很可能引发市民恐慌。针对这一情况,该局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积极应对。
一是现场调查,抽样送检,确认本地虾类产品无异常。7月1日,舟山市局应急宣传处、食品生产流通处会同定海、普陀、新城等分局,对主要农贸市场进行了调查暗访。并在次日分别抽取三地市场的红虾、活皮虾、对虾共6批次海捕虾进行重金属、虾体感官和蒸煮试验等检测。经检测,所检6批次海捕虾中重金属无超标现象,虾的“体表、肢节、眼球、肌肉、气味”均无异常,符合海捕虾正常体征。特别是“工业明胶”中常有金属“铬”含量在本次检测中远远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所规定的限量值。通过市场调查,确认目前舟山市场无“注胶虾”流入,抽样检测也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结论。
二是通报媒体,消除恐慌,浙报辟设“网事追踪”栏目。该局在调查、抽检过程中,积极与浙江日报、舟山日报等媒体互动,邀请相关媒体参与市场实地调查,以记者亲身调查经历回应社会传言。7月1日,浙江新闻手机客户端发布浙江日报舟山分社记者采写的“传言市场出现注胶虾真的么,看舟山商贩怎么答”为标题的新闻,详述记者参与“注胶虾”现场调查过程,向社会澄清“舟山市场未流入问题虾,市民可放心购买”。7月2日,浙江日报“网事追踪”栏目刊登附加“编者按”的大版幅彩图新闻,进一步明确了“舟山市场未发现注胶虾”。此新闻被广泛转载点击,列当日浙江新闻点击量前列。同时,该局与浙报记者的通力合作,有效促成“网事追踪”栏目的首次发布。据了解,该栏目是浙江日报针对各类网络传言真假难辨的现状,与监管部门联手为澄清热点“网事”而专门开设。
三是追踪“传言”,行政约谈,责成涉事企业澄清致歉。经查,发布“注胶虾”传言的微信公众号“一路舟山”系集聚区市场监管分局登记注册的舟山微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市局立即将此信息通报辖区分局,要求分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7月3日,集聚区市场监管分局行政约谈微科公司负责人。经调查,在转载“石狮市场出现疑似注胶虾”微信过程中,微科公司为引起更多人注意,对原文标题和内容作了一定的修改,删除了“石狮”二字,增加了带有“舟山”的语句,导致舟山市民误认为本地市场出现“注胶虾”。行政约谈后,微科公司于当日删除了传言信息,并同时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份澄清致歉声明。目前,该声明点击阅读量已超千次。
四是通报公安,加强监测,对虚假违法信息“零容忍”。监测到 “注胶虾” 涉食舆情后,该局通过市食安办第一时间将此信息电话通报市公安局有关处室,提醒公安部门对此类涉食传言、谣言加强监测,并持续关注。如构成散布食品安全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引发社会公众恐慌行为的,则由公安部门按《治安处罚法》规定,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原标题:舟山:“抓早抓小”稳妥处置“注胶虾”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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