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今日在接受人民网传媒频道的采访中指出2009年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增加了进一步规范新闻采访活动的规定,明确提出持新闻记者证开展新闻采访的要求,规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假借新闻机构或者假冒新闻记者进行新闻采访活动。
同时提醒社会公众,记者的身份可以登陆中国记者网()核查;所有以“网络记者”名义进行的新闻采访活动,都是非法的,大家可以拒绝其采访,也可以拨打新闻出版总署举报电话:010-65212787,举报其违法活动,坚决打击各类利用新闻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活动。
来源:人民网 编辑:段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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