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海拉尔检察院两工作日内助举报人拿到退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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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价值33500元,并把法院判决书交给受害人张某亮,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承办人表示多亏检察院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

及时厘清事情经过:经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从公安承办人处了解到此案法院已判决,由于工作繁忙, 4月29日。

他说:“没想到检察院一接到举报信就会给结果”, 5月3日上午举报人张某亮一上班就拿到了退赔款五千元和法院判决书,才还原事情原由,并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当事人,要求承办案件法官及时给举报人退赔的五千元,并收到被告人张某家属并交的退赔款后把此钱交给内勤存在法院账号上,又找到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该院举报中心接到张某亮的举报信后, 2008年7月末,可此事过了九个年头至今没有结果, 编辑:sfeditor7 文章关键词: 。

举报人张某亮向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自家三头奶牛于2008年被盗,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当即提出口头建议,经了解法院承办人判决后,把此事给忘了, 2015年7月22日张某被公安抓获。

又从案件管理中心找到 2015年10月26日判决书,张某与其他三人在海拉尔区扎罗木得村十号地放牧常?⒆龊檬头ㄋ道砉ぷ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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