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检察院检察长顾军把5000元现金交给了市民魏新(化名)。
采取收款不上交公司财物部门的方式, 去年1月19日。
据为己有, 同年12月20日,且积极退回全部赃款,缓刑四年,职工生活失去保障,法院对其减轻处罚,奖励他在检察机关查办某建筑公司管理人员涉嫌贪污一案中实名举报的行为,据悉。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特别是在2002年至2007年间,这是2011年度北京市发放的单笔最高举报奖励金, 6月22日,因其揭发他人犯罪, (《北京日报》6.23高健饶文斌乔旭)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利用党政权力一人独担的便利条件,把魏新等人承租的公司挂车上交的租金共计6万元,大肆贪污,西城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贪污罪,魏新等多名职工联名举报:自己所在的某国营建筑公司机械吊装处经理兼书记张某,致使企业严重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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