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违法犯罪行为,你是否愿意“站”出来?记者昨天从嘉兴市公安局获悉,我市在2007年版本基础上,已经正式发布了《嘉兴市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相比以前的,可以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范围更广、可以选择的举报途径更多、可以得到的隐私保护更强、可以获取的奖励额度更高。
护航G20和乌镇峰会,全民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公安部门期待你“站”出来!
可举报的范围更广
提到举报违法犯罪,你想到的可能是杀人、放火、绑架、抢劫……其实,还有一些你可能没想到,在新《办法》中也属于可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
“比如涉暴涉恐线索、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网络违法犯罪,还有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涉外违法犯罪。”昨天,市公安局警务教育处副处长沈月香向记者介绍,“可以说,现在所有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都已经纳入我们举报的范围。”
不过,公安部门也提醒,如果是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可选择的举报途径更多
一旦发现或知悉违法犯罪线索时,究竟有哪些途径可以进行举报呢?
记者对照前后两个版本的《办法》发现,以前大家能想到的、能做到的应该是拨打110报警电话、登录门户网站进行举报、向公安机关寄送信函、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等方式。现在,除了上述举报途径依然畅通外,可供大家选择的还有各公安部门的微信、短信(号码:12110573)、公安客户端等。
“举个例子,向我们嘉兴市公安局举报,可以登录嘉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者下载公安客户端APP——‘嘉兴公安’等进行举报。”沈月香介绍。
可得到的隐私保护更强
对于举报者来说,自己的隐私能否得到保护至关重要。据悉,新《办法》也将严格保密举报的线索及参与群众的个人信息,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受理举报时,我们将不再登记个人详细信息,未经参与群众本人同意,泄露其相关信息的,我们也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沈月香提到。
“从我们的了解来看,以前,老百姓举报时顾虑最多的还是‘留下身份证号码’这一点,所以现在,为了更好地发动全民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举报人可以不留身份证号码,只要通过微信、微博、QQ等途径能联系上举报人就行!”
可获取的奖励额度更高
老百姓为社会治安防控作出贡献,公安部门当然也要奖励。值得一提的是,新《办法》中,奖励额度已经大幅提高。“过去我们的奖励额度最高也就2万元,但是现在,我们的奖励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沈月香说。
据了解,我市公安部门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评估小组,今后,对参与群众抓获犯罪嫌疑人,以及提供犯罪线索且被公安机关采用的,将由评估小组根据其作用、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再发放资金。
“特级,是指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视情可有1万元至50万元奖励;一级,是指发挥重大作用的,视情可有5000至1万元奖励;二级,发挥较大作用的,视情可有500元至5000元奖励;三级,发挥一般作用的,视情可有100元至500元奖励。”
还有几个提醒要给大家
不过,公安部门提到,还有几个地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
有些人员不属于奖励对象。比如:投案自首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共犯的在押人员;正在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质询的人员;负有特定义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此外,日常普通报警或提供普通社会治安信息的,原则上也不予奖励。
奖励一般按照“谁举报、谁受奖”“一案(事)一奖”“分级奖励”的原则实施,多人提供同一案(事)件线索的,公安部门将按照提供时间先后或线索价值大小,确定奖励金额;时间相近、价值相同或共同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在规定额度内酌情分配。
如果参与老百姓未接到通知,即为线索未获采用,不予奖励;对匿名举报且无法联系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参与老百姓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90日内,未按与承办民警的约定方式领取奖金的,无特殊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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