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侵财案件多发,小偷们也是变着花样把黑手伸向你的财物。近日,海宁市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这起案件有些特殊,被告人的作案目标是奔驰宝马豪车,但不是偷车,是专偷豪车的后视镜。
被告人耿某和孙某是老友。耿某39岁,上海人,曾在南京、丽水等地经营服装生意,今年一月份因家庭变故、经营不善,破产了。三月的时候,耿某在网站上浏览如何能快速赚钱,正巧一个偷后视镜卖钱的帖子映入眼帘,一心想着能赚快钱的耿某很快摸索出这行的门路。“奔驰车反光镜350一块,宝马车反光镜400一块”耿某顾不上是否触犯法律,一路南下专偷奔驰宝马车后视镜。他先后在南京市、江苏丹阳市、江苏扬中市、江苏丹阳市奔驰宝马车后视镜9只,价值3万余元。
被告人孙某37岁,南京人,曾是船厂的员工。今年四月,他网络交友不慎误入了山东的传销组织,4月下旬,孙某终于找到了机会脱身,赶紧打电话让老友耿某来接他回家。在回程的途中,耿某又打起了小算盘。“我这趟来接你路费也花了不少。这样你跟着我,咱俩去趟浙江吧。那里经济发达,好车子也多,不如乘此机会捞上一笔。”坐在副驾驶孙某也默认了耿某的想法。两人随即驱车前往浙江,于4月30日凌晨在浙江嘉善县、海宁市,盗得宝马汽车后视镜7只。后被海宁市公安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单独或者结伙采用秘密手段盗得他人财物,其中耿某参与盗窃10次,价值5万余元,孙某参与4次,价值2万余元,均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庭审中,耿某悔恨的说道:“我认罪伏法,我做错了,我愿意接受对我的惩罚。我想对被害人说声对不起。我也想谢谢办案民警,是他们及时发现了我,才没有让我陷得更深。”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耿某、孙某犯盗窃罪,判处耿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余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相关报道:
温州闹市4嫌凶因矛盾持械砍人 驾豪车潜逃昨被刑拘(图)
温州频现开豪车借东西骗局 受害者均系20岁以下女孩
杭州4小鲜肉深夜驾豪车飙车被拘 交警称超速50%以上
嘉兴两开豪车新手一路斗车 最终以两车追尾收场(图)
台州1嚣张小偷入室盗窃 在失主家吃完饭又开走豪车
本站所收录新闻、热点评论等信息部分来源互联网,目的只是为了系统归纳学习和传递资讯。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法治中国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