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检察机关应坚决防止利用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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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高旭红)今天下午,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做客最高检举办的“看得见的正义”访谈时谈到,检察机关应重点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和企业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并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追赃工作,形成打击合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从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受理的金融犯罪案件看,非法集资犯罪多发,而利用P2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成为此类犯罪的新动向。为此,刘华建议,检察机关应强化打击金融犯罪的精准化水平,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依法及时惩治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以及利用P2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等犯罪。

  “检察机关应坚决防止利用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刘华表示,在查办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犯罪时,应慎重使用拘留、逮捕措施,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慎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防止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在如何处理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上,刘华建议检察机关建立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走访沟通机制。在办理涉及企业案件中,要主动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意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对办理的典型案件,可以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警示剖析会,强化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加强犯罪预防工作,让企业经营者明白法律红线、底线,以减少犯罪,营造和谐健康的企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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