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公布八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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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上午,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召开打击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八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警方提醒广大市民,p2p网络借贷、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私募基金等经济犯罪可能就在我们身边,市民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

  一、孙某某等人骗取贷款案

  2015年4月2日,潍坊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中国银行潍州路支行客户经理王某报案称,被3人利用虚假的购货合同资料,以三户联保的形式,从中国银行分别贷款150万元共计450万元,后其3人改变贷款用途,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消费,至今没有归还,给中国银行造成损失448万元。

  经查,2013年5月,潍坊纺织品市场某家纺经营部负责人孙某某为取得中国银行潍州路支行个人“生意贷”循环贷款,通过虚构与薛某某购买帆布的购销合同,采用孙某某、刘某某、付某某三户联保的方式,向中国银行潍州路支行贷款150万元、期限一年。后改变贷款用途,将款用于偿还本人所欠潍坊银行贷款以及个人债务,贷款合同到期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没有偿还贷款及部分利息,且担保人刘某某、付某某也拒不履行担保责任,中国银行分别于2014年3月10日、4月25日强制划扣孙某某在中国银行的承兑保证金利息3065.32元和贷款保证金15万元,用于偿还部分贷款本金和利息。期间中国银行向奎文法院申请执行孙某某财产用于偿还贷款,经奎文法院立案执行,因孙某某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奎文法院作出终结执行裁定。截止中国银行向市公安局报案日期,共造成中国银行潍州路支行直接经济损失1496243.77元。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付某某,采用同样方式,虚构购销合同,以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作担保,分别从中国银行潍州路支行贷款150万元,合同到期后没有偿还贷款及部分利息,且拒不履行担保责任,分别造成中国银行潍州路支行直接经济损失1495712.71元、1489506.91元。

  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刘某某、付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骗取贷款罪。2015年5月20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刘某某、付某某依法被刑事拘留。。

  二、“2015.6.30”购买、出售、运输假币案

  2015年6月30日,潍城公安分局民警获悉:某物流园一包裹箱上的物流单据丢失,该包裹箱被作为无主件物品被物流公司检视,发现有运输假币的重大嫌疑。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查看,发现该包裹内全是二十元面额假人民币,共十余万元。

  潍城公安分局随即以“6.30”涉嫌购买、出售、运输假币案进行立案侦查,经过近5个月的努力,办案民警辗转10余万公里,先后从山东诸城、山东烟台、河北衡水、浙江杭州、上海、山东聊城、河南鄢陵、福建福州、辽宁沈阳等地,抓获孙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32名,捣毁制假窝点6个,扣押烫金机、封模机、裁剪机等制假工具一宗,打掉一个依靠QQ网络销售、支付宝交易、物流运输假币的犯罪团伙,查获假币200余万元,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11月2日,潍城分局依法将该案移诉至潍城人民检察院。

  三、高密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车用涡轮增压器案

  2015年7月,高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高密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车用涡轮增压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打掉团伙2个,捣毁生产、销售、储藏窝点4个,扣押带有“大众”、“奥迪”、“博格华纳”名牌涡轮增压器2600余台,大众、奥迪、博格华纳涡轮增压器包装箱1.4万余个,涉案价值7000余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毕某、郑某自2014年以来,在生产自有品牌涡轮增压器的同时,大量组装生产假冒“大众”、“奥迪”、“博格华纳”等知名品牌涡轮增压器,并通过物流渠道运输至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四川、河南、新疆、辽宁、甘肃等地的汽配城,由各地批发商进行销售。由于案情重大,该案被公安部定为部督案件,2015年4月7日,公安部决定就本案发起集群战役,并于7月10日下达收网指令,全市各级经侦部门会同黑龙江、辽宁、河南等涉案地公安机关同时行动,一举摧毁这一制假售假一条龙的犯罪网络,目前该案已移诉高密市人民检察院。

  四、王某某等人特大伪造出售假币案

  2015年3月11日,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迅速出击,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现场查扣该王伪造和持有的假人民币9.8万元。

  3月11日,奎文分局经侦大队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该王自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以互联网为平台,利用腾讯QQ即时通讯工具联络假币出售和购买的上下线进行假币买卖交易。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2015年3月11日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逮捕)在通过不同的上线渠道购买假币成品或半成品之后,为增加假币逼真度,继续利用做旧手段进行再伪造,之后再将联张假币裁剪后进行出售。该案共涉及上线假币供货人9名,其中供货交易金额较大的有5人;涉及假币下线购买人67名,其中购买交易金额较大的12名;涉及买卖假币交易金额30余万元。若以该王与上下线假币交易价格(真假比)匡算,折合假币额为120余万元。

  案件侦办期间,奎文经侦大队民警先后在北京、深圳、厦门、邯郸、郴州抓获了王某等5名上线供货人,在淄博、广州等地抓获了大额下线购买人仇某某、朱某某等人。截至目前,已破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刑事拘留11人,逮捕10人,移诉11人,一举打掉了这一利用支付宝付款购买、就地再加工伪造、通过物流投寄的特大购买、伪造、出售、运输假币犯罪链。公安部、省厅专门发来贺电予以表扬。(记者 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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