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开展物价巡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15前夕,淮南市物价部门公布了我市2015年4起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以及案件处理结果,希望消费者能从这些典型案例中吸取经验,提高自我维权意识。
案例一 银行转嫁成本乱收费案
2015年,为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市物价局在全市范围内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了价格专项检查,清理规范银行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同时,对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市物价局对我市某银行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经查,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该银行在为客户办理贷款过程中,部分房屋抵押登记费并非由抵押权人(银行)缴纳,而是由抵押人(借款人)缴纳,将本应由银行支付的抵押登记费转嫁给借款人。该银行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即“按照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该银行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项所列的转嫁成本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价格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市物价局责令该银行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61060元,并处罚款2万元。
案例二 物业天然气开户乱收费案
居住在小区里难免要与物业打交道,时间长了免不了有磕磕碰碰。2015年,我市物业投诉什么问题最具代表性?答案您可能已经猜到了,没错!正是天然气开户收费。
根据群众投诉,市物价局于2015年4月15日起,对我市某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天然气开户费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2013年元月至2014年3月底,该企业按照每户700元的标准收取了业主天然气开户费。该企业收取天然气开户费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规范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等文件的规定。属于《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所列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的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市物价局责令该物业企业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退还业主多收费用29400元,并处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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