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分类:其他有关文件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1-11-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责任部门:
(一)明确责任。承办科室负责人为办理领导批示件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及时办理。要提高领导批示件办理速度,努力按时限要求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办公室要采取电话询问、发督办单等方式,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三)强化效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要紧贴领导思路,突出重点。科室负责人要严格把关,统筹兼顾,确保领导批示件办理质量。
附:赣州市统计局领导批示件签收单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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