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娟娟律师:陕西赛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电话:13891859510
编者按
《以案说法》
张某
200
被申请人物业公司辩称:张某在我单位上班期间,我单位多次催促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他却强调孩子正在上学,随时可能不干走人,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把他拴住了,因而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西安市某区劳动仲裁委认为:
申请人
案例解读:仲裁委的裁决是完全正确的,其裁决有法律依据的支持。
二、 裁决支付的双倍工资的支付时间总共为11个月。
双倍工资支付的最长时间为11个月。
三、 物业公司向保安张某支付1500元的经济补偿金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列举了12中情形。其中有一项就规定:
不遵守法律的代价好大呀,
不知风险才是最大的风险,唐僧只有在孙悟空画的圈里活动才是安全的,企业只有在法律所画的圈里活动,才会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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