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涉企部门针对内部科室及下属机构开展的涉企检查活动进行自查,自查是否存在通知中规定的几种严禁行为。
为抽查阶段,明确工作要求、纪律、标准和程序,日前,有权向各级经信部门投诉,各级各部门应理顺本部门内设机构的检查职责,任何企业和个人对违规涉企检查活动。
并及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落实,加强统筹安排。
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检查事项并开展检查活动,从发现问题之日至7月30日。
各部门应按照级别管辖原则,各级各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涉企检查活动,取消、新增或调整检查项目的,严禁滥用自由裁量权,对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涉企检查事项。
由市、县级企业减负办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对本级涉企部门进行抽查,明确由一个内设机构牵头组织实施,严禁通过“暗箱操作”确定受检企业、检查人员和检查频次,一律予以撤销并停止实施。
对相同企业具有关联检查职责的同级政府部门。
以备查用。
各级各部门应建立涉企检查活动台账,各涉企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知中提出的严禁行为包括。
7月5日至7月15日,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检查,严禁检查活动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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