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全省这个行业平均工资水平来算,他应该赔给你的误工费确实是要比你说的要少几百的哦。”8月28日下午,成都市青羊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联调联动处理中心内,对于一起在“误工费赔偿金额”方面僵持不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员刘正权拿出依据以理服人,最终成功让当事双方蹇某、幸某的意见达成一致。
这是成都“一站式”解决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的又一次尝试。8月28日当天,记者从成都市政法委获悉,成都推出的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保险行业参与“四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联调联动机制取得显著成效。自2013年8月开始试点至2014年7月底,城区交警四分局管辖区、蒲江、双流三个试点地区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396件,调解成功2876件,调解成功率达84.7%,事故当事人回访满意率达100%。
“一站式”解决纠纷最快“案发当天”即办结
成都市青羊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联调联动处理中心位于城区交警四分局内,该中心在同一层楼设立了行政调解室、人民调解室、司法调解室和保险合同调解室,分别由公安交通民警、特聘人民调解员、司法局派驻人员和成都市保险行业协会专人驻守开展调解工作,此外,该中心还专设了“交通事故法庭”。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后,群众可自主选择调解方式,调解不成功,则由设在同一场所的专设法庭就地直接审理。
在此前对蹇某和幸某的行政调解中,由于双方没有在误工费赔偿金额方面达成一致,交警就“介绍”两人到“隔壁”进行人民调解。“如果人民调解不成功,隔壁还有司法调解室,甚至如果各种调解都不行,出了门还可以直接在‘对门’上法庭。”刘正权介绍。
成都市交警四分局事故处理大队副教导员杨宏介绍,该机制使得各个处理环节有机衔接,平均结案周期由原来的20天至30天大幅缩短为7天至8天,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案发当天就能调解办结。“大大方便了群众,更减少了行政、司法成本。
第三方调解担主力多部门协作提效率
与蹇某和幸某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类似,很多争执不下的问题,在人民调解员那里得到了协商解决。“人民调解员第三方角色的公正性和中立性,避免了当事人和调解员的对立情绪。”杨宏说,人民调解员的有效作用,则让交管部门能够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到现场勘查、前期调查、证据收集以及事故认定上,从而为人民调解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提供充分佐证,“形成了良性循环。”
成都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正快速进入“汽车时代”,道路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其导致的民事赔偿纠纷不断增加,给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这种多部门协同作战的调解机制,大幅节省了当事人在事故调解上花费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是对创新社会治理、提升行政工作效能、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进行的有益尝试。”(杨金忠 记者 冉倩婷)
原标题:“三调”联动“一站式”解决交通事故民事纠纷
本站所收录新闻、热点评论等信息部分来源互联网,目的只是为了系统归纳学习和传递资讯。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法治中国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