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陈斌 通讯员廖红军 王勇 曹后立报道 “感谢检察机关的刑事和解,让我们邓、罗两姓化干戈为玉帛……”近日,当耒阳市检察院检察官们再次来到耒阳市南京乡了解邓、罗两姓之间关系以及相处的现实状况时,因今年春节舞龙起纷争的邓、罗两姓家族的群众纷纷拉着检察官的手,一再邀请检察官观看两姓2011年舞龙赛,以见证和分享两姓重归于好的和谐与喜悦。
2010年2月14日9时许(农历正月初一),耒阳市南京乡南京村16组罗姓家族采取舞龙灯的方式庆祝新年。然而,罗姓家族舞龙灯的行为却遭到了居住在同一地方的邓姓家族的异议,邓姓家族认为:罗姓家族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舞龙灯庆祝新年是对其的一种欺负。因而在舞龙灯的过程中,邓姓家族中犯罪嫌疑人邓某蓄意寻衅滋事,以罗姓家族龙灯未到其家中贺新年为由,纠集邓姓家族中的20余人赶到舞龙灯现场,扯毁龙具、毁坏乐器、殴打舞龙灯的罗姓家族成员,先后将罗显红、罗龙军等6名被害人打成轻微伤。
耒阳市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邓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件后,经审查认为,该案当事人双方并非个人之间的矛盾,而是两个相邻村组的矛盾,如果不慎重处理,只会导致后续矛盾进一步加深,严重地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于是,该院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和谐村组关系的角度出发,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在由南京乡政府负责人主持,当事双方村支部书记和村民代表、承办本案的当地派出所干警的两姓村民矛盾调处会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而使得邓、罗两姓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彻底化解,两姓村民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同时在刑事和解基础上,邓某等三人亦被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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