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在厂窖镇司法所的主持调解下,一起因利益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事故成功化解。
7月18日,潘某途经茅草街大桥厂窖引桥处时,由于觉得藏某抢了自己乘客而与其发生口角,期间,潘某将藏某推倒,致其腿骨骨折。事后藏某报警,潘某被刑事拘留。厂窖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闻讯后,为了能及时化解矛盾,一方面,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藏某思想工作,根据纠纷实际情况,做好慰问工作,并告诉潘某愿意与他达成刑事和解的情况;另一方面,让潘某的家人向藏某赔礼道歉,也让藏某了解到潘某的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争取藏某对潘某的谅解。8月7日,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藏某和潘某家人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书,由潘某分多次赔偿藏某各项费用38000元,赔偿协议履行完结生效;藏某也请求不再追究潘某的刑事责任。至此,一起因利益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事故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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