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综述】
据多家媒体报道,5月12日16时50分许,四川省宜宾市公交公司一车牌号为“川Q18757”的路公交车,在行驶途中突然发生燃烧,造成交通中断。当晚20点15分,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官微“@宜宾公安”发布事件通报称,经初步勘察和统计,事件造成1人死亡,19人受伤。公交车自燃造成人员伤亡的消息迅速引发关注,《华西都市报》、中国新闻网作为报道主力发布多篇报道。截至当晚24时,相关报道量达898篇。
5月13日凌晨1时,宜宾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5?2”公交车燃烧事件系人为纵火,唯一死者为纵火嫌疑人余跃海,乘客和参与救援群众入院观察、治疗人员共计77人。同时,“宜宾公安”发布微博通报了纵火嫌疑人身份。
据央广网报道,5月14日下午5时35分,宜宾市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案更多细节。通报称,通过指纹、DNA鉴定、死者家属辨认等,确认死者为余跃海。案发过程不仅有目击证人,公交车视频也记录了余跃海倾倒汽油并点火的全过程。同时,警方还排除了有其他人参与纵火的可能性。当天,多家媒体进行深度报道,纵火者原为初中教师、后下海经商、内向寡言、失业多时等细节受到关注。15日,多家媒体发表评论,探讨恶性纵火案发生的根源,并反思今后如何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随后,舆情趋于平息。
【媒体观察】
人为纵火警示加强互助机制
宜宾公交纵火案中的种种似曾相识,皆在于前车之鉴没能引起足够的警示。公交惨剧不再重蹈覆辙,除了要加大安保投入,对生命安危多一份敏感和责任担当外,更应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互助救助机制,帮助人们去除暴戾、摆脱“绝境”,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来源:《武汉晚报》)
恶性事件不宜过分炒作
对于此类纵火者,社会应该传递出一致的声音:把气撒在无辜人群的身上,试图用制造社会恐慌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反而会更激发社会的痛恨。对于这样一个杀人凶手,我们应该用更坚决的态度、更好的防备、更有效的介入来应对,让他们的极端行为失去他们眼中的价值。
(来源:《长江日报》)
【网友观点】
1. 质疑“死者即纵火者”的说法26.3%
@我是一佳:厦门BRT公交爆炸案的纵火者也死了,每次爆炸纵火者都是死人,表示怀疑。还有,之前报道说有一个学生死亡,现在怎么改了?
2. 呼吁警方公布更多案件细节22.7%
@olan1992:宜宾公安请给出有力证据,比如目击者的证言,还有公交监视系统的视频,否则空口白话,老百姓都会觉得不可信。
……
(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4年第19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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