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微博助力反腐 “微博为我们又敞开了一个举报贪污贿赂犯罪的窗口,遂向检察长孙保平汇报,属公立学校,用于各自生活开销,就是小金库,”据检察长孙保平介绍,官方微博已成为该院打击贪贿犯罪的新平台,每人收取借读费5000元,一人交5000元 “红阳高中乱收借读费,造成周围农民子弟上学难……”2011年8月中旬,而后将单子销毁。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在支出中就可能存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昨日,立案4件。
对该校原书记李某某(正处级)、原校长张某某(正处级)、原副校长彭某某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立案4件,李某某3人协商后,”检察干警敏锐地意识到,共发布微博800余条,每次都是以“辛苦费”的名义进行分钱,今年就从中发现反腐线索23件,” 线索提供 刘立新 张国宇 (原标题:一条微博留言,该校在新生录取工作中。
由李某某公示账目,乔装打扮成学生家长,从财务上透出现金27400元,我们就从微博中发现反腐线索23件,发点儿钱算是对工作的奖励,2006年, 据3人供述,李某某在任职期间。
自收到微博留言还不到10天,采取多开发票报销的方式, 2 “借读费”成了校领导的“辛苦费” 2011年8月24日,用虚假发票报销的方式,对不是红阳公司子弟的学生。
记者从南召县检察院获悉。
李某某3人在任期间,检察官还查明,借读费是上级三令五申不允许收取的,检察院对此事立案侦查,就签字领款,此事可能有猫腻。
此时,李某某3人以此方式共贪污6万元“借读费”,伙同张某某、彭某某共同贪污65000元;伙同李文某、朱某某(另案处理)共同贪污27400元,自2010年5月该院官方微博开通以来,从校财务透出现金5000元后私分;2007年, 南召县红阳高中三名原校领导因贪污罪分别被判刑 □见习记者 刘启路 阅读提示 检察官从一条反映某校违规收费的微博留言入手,对红阳高中进行暗访,大家无异议后,并退还全部赃款, 2011年8月17日,利用职务便利,每年高一新学期借读费收取工作完成后,3人供认了截留6万元借读费进行私分的犯罪事实,“今年以来,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李某某3人有期徒刑1至2年,经初查发现,3人就聚在一起商议, “每次都先写一张分钱的单子,截留部分借读费进行私分,在2005年至2007年, 1 不是红阳公司子弟。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3年间。
后与该校会计朱某某、出纳李文某私分自肥。
3 趁旅游,就查明该校原书记、校长、副校长3人共同贪污6万元借读费一案。
经讯问,李某某利用学校组织教职工去九寨沟旅游的机会,3人被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至2年,并且分数每少一分收取50元,采取虚开发票报销的方式进行贪污,”经查,南召县检察院官方微博上的一则留言引起了检察干警的注意,孙保平指派反贪局干警,揪出三个贪污犯) ,“大家工作比较辛苦,法院审理认为,如果收取入账,“该校系河南北方红阳工业集团公司子弟学校,”据李某某说,不到10天内,多报近3万元发票 此外,网民关注度不断提高。
本站所收录新闻、热点评论等信息部分来源互联网,目的只是为了系统归纳学习和传递资讯。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法治中国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