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已经成为大众喜爱的即时通信手段。但是,使用微信平台办案还是新鲜事。日前,廊坊市安次区法院就首次借助手机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按时给付了拖欠的货款。
今年2月底,原告廊坊市某公司以被告某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拖欠其8万余元货款为由,起诉至安次区法院民三庭。经过开庭,双方就拖欠货款数额不能达成一致。庭长柴清暄让双方重新搜集证据,择日开庭审理。
该案的原告公司位于安次区,而被告某仓储设备有限公司在相距千里之远的呼和浩特市。在随后的案件进程中,柴清暄考虑到被告路途遥远,乘飞机需要不少费用,为了给当事人节约成本与时间,柴清暄与原被告双方商量“微信开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原告:“我要被告归还我货款8万余元。”被告:“我只欠你货款4万余元。”5月31日,随着屏幕对话的不断更新,仅2个小时,柴清暄就调解完了这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柴清暄说,“如果以前办这类案子,我要先给原告打电话,再给被告打电话,来来回回要打十多个,尤其一方当事人还在千里之外。现在通过微信进行调解,提高了办案效率,也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柴清暄表示在双方均同意调解的前提下,通过微信进行案件证据审核,事实认定,并分头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经过“微信开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于6月14日前由被告支付原告拖欠货款4万余元,原告给被告开具发票。
随后,法院给原告送去了调解书,被告也支付了原告4万余元货款。6月14日当天,该院将调解书及原告给被告开具的发票成功给被告寄出,对于“微信开庭”的效果,原、被告和诉讼代理人均表示满意。
目前,该院正在总结经验,拟将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当事人又相距较远的案件纳入手机“微信开庭”范围,并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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