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是我国《宪法》及有关法律的一贯要求。作为妇女维权重要法律之一的《婚姻法》虽然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原则,要求在人身、财产方面具有平等性,但是由于受封建落后意识和妇女生理特点的影响,妇女时常处于弱势地位。在当前保护弱势群体呼声日渐高涨的新形势下,研究和加强现实生活中新《婚姻法》对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保障显得尤为必要。
有关专家指出,一些妇女往往因婚姻家庭问题苦恼不已,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又因缺乏法律知识而陷入误区,忍受着各种不公平的待遇。为了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服务,更好地维护女性权益,昨天上午,区司法局组织40多名来自萧山各社区、村的妇女干部走进区美德档案展示馆,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性宣讲活动之“婚姻法解读”特色讲座。
婚内房屋赠予能否撤销?老公送给“小三”的房产和车子,老婆能否通过法律讨回?生不生孩子,究竟谁说了算?在主要介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家庭成员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等内容后,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的沈佩杰律师还针对一些婚姻中的热点问题,通过大量案例予以解读。
“当婚姻遇到问题时,法律是保护妇女权益最有效的武器。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经手过很多离婚诉讼案的沈律师在讲座中还指出,法律毕竟是处理家庭问题的最后一道屏障。要使婚姻家庭更加幸福美满,还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夫妻双方在平时的生活中要互相忠诚,互相帮助,齐心呵护。
短短一个半小时的讲座,大家听得津津有味。来自休博园社区的小戴一边听一边做着笔记,她说听了这堂讲座,挺有收获的。作为新时代的女性,大家越来越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沈律师的讲解,她懂得了不光要增强维权意识,更要明白维权方法。以后有社区居民来咨询有关婚姻法,她心里就更有底了。
前来听课的不少社区妇女主任也表示,这堂讲座内容很实用,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普及有关新婚姻家庭的法律知识,倡导平等、和睦、文明婚姻家庭关系的同时,也应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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